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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 19:35:30 | 查看: 396| 回复: 0
当常乐遇上一个叫金娜的“女侠”

时常自嘲自己为土鳖的男人,第一次步入从未涉足的城市的时候,他的眼界彻底被这个城市的浮华所征服了。既然陌生,就谈不上了解。
跨下船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居然怂的掉下了金豆豆。在他的词典里,身处的农村是真实的,城市却像是一种想象物。偶然见到“城市”,那也是在村里放电影的时候,或者在教科书里描写城市的文字看到。
“哇……”他不禁慨叹一口气,抹抹泪,乌溜溜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射出了赞叹的光。
环顾四周,除了近处普遍矮自己一个个头的人,江上像是一条条死鱼漂浮的船只外。眼里尽是从未见过的楼胚子和已经建好的成品房。他长舒一口气,心里想着,小时候一直想住在城市里的梦终于实现了,而且是住四年之久。等到自己学业有成的时候,还能继续在这样的城市里生活。
“张晓,你大爷的?怎么掉金豆豆了,你说你个爷们咋就那么不矜持呢?”
常乐扑哧一笑,差点没笑抽过去,只见张晓头顶一片积雨云,雨云之上便是清灵的阳光,轰隆一声,晴天霹雳。
张晓突地板着哭丧的脸,像是去年死掉了大爷,一脸不乐意的瞪着常乐:“常乐,俺是被感动了,头一次来这么大的城市,当然兴奋的掉眼泪。还有你说的矜持二字是形容女孩子的,你怎么拿来形容我这样的大老爷们呢?再说了,你笑就是对我的不尊重,对我人格上的侮辱。再说了咱们现在步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咱们是文明人,讲究人权……”
“哎呦喂,我的好哥哥哎,你能不能别说了啊?你说再多我也不懂。你也知道小妹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要不然怎么靠着这一身腱子肉和你一道上这样好的大学呢。”
张晓暗自欣喜,点点头,气宇轩昂,眉飞色舞的咏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吾妹常乐,乃可造之大才。”
“晓哥哥,你说的哪门子鸟语,你小妹我怎么就闻不到花香。”常乐摇头,直翻白眼,差点被那种附庸风雅的戾气恶心的昏死过去。
只见张晓整了整粗衣布衫,非要整出个雅士,文绉绉的说:“常乐妹妹,何出此言。”
常乐一直粗里粗气的,这不说了一句彻底能秒杀张晓的话:“净整些鸟语,原来就是你在瞎放屁。”
恰巧小摊上炸的臭豆腐飘来一阵恶心的臭味,附和了常乐的言语,常乐捏住鼻子,恶心了一番。
常乐拿着行李捧笑而去,留下了心碎了一地愣神的张晓。等张晓意识过来,常乐已经距离自己数十丈之远了,自此常自嘲为土鳖。
“喂,常乐,你等等俺。”于是张晓挎着行李迎头赶了上去。
他们走了许久,也没能赶到学校,几经打听,原来A市大学在城南,而他们却身处于城北。为了省点生活费,二人谁也不愿意花那几块钱坐车。殊不知,这二人早已习惯了。想当年二人在家乡上学那会,每天来来回回都要走数十里地。这不,还培养了一个想着有一天成为奥运冠军的体育特长生。
张晓抬头,明丽的太阳光刺的他睁不开眼。常乐在前面则悠闲有致的撒着步子不快不慢的走着,时而回头望一眼张晓,火急火燎的催着他走快点。
张晓走到一棵樟树下停住,放下手中的行李,呼呼的穿着粗气,像犯了哮喘病一般。
他躬下腰,疲软的说:“常乐妹子,你哥哥我实在是走不动了,你看看这都大中午了,俺也饿的不行了,要不咱先找点吃的,休息一会再赶路吧。”
喘息声像过山车一样,一会起,一会落。常乐满脸无奈,放下手中的行李,扭头回望了张晓。
“晓哥哥,你好怂哦,走这么一点路就累的像狗喘一样。”
张晓无力去和常乐纠缠,疲软的说道:“哪有你厉害啊,俺实在是走不动了。妹子,哥哥给钱给你,你去买俩烧饼来。”
常乐见张晓使唤,锐利的眼神死扣住张晓的脸,毫不客气地说:“这年头,就属你这个哥哥难伺候。人家说猪懒得很,可你已经比猪还懒。”
张晓此时哪顾得上和常乐纠缠,只见他的眼睛放光似的盯着十几米远那处卖烧饼的小摊,嘴角边尽是些哈喇子。
常乐从行李中掏出一块包着钱的手绢,大步向着烧饼摊跨去。
张晓的眼神一直没离开过烧饼摊,只见常乐从拿烧饼,付账,以及走回来的豪爽身姿都历历在目,他也陶醉在能够吃上美味烧饼的幻想之中。
可谁都没想到,此时常乐的身后窜过来一个蒙头的男子,在常乐收手绢的一刹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走了常乐手上的东西。只见装烧饼的塑料袋也被扯破,烧饼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最后掉到马路旁下水道里,消失的无影无踪。而张晓最终也没能吃上那热乎乎的烧饼。
常乐意识到自己遭了贼,立刻追了上去,边追边喊道:“哥哥,快追贼,快追贼呀。”
张晓见状,不管不顾的丢下行李急忙追着蒙头的男子跑。就这样,死气沉沉的马路上突然变得热闹起来,蒙头男子在前面跑,常乐紧随其后,张晓则被越丢越远。叹一叹啊,这世道哪个女子不如男?
知啦……绵延细长的刹车声。
一位身手相当了得的女子从车上嗖的走下来,跳跃了防护栏。一步、两步、三步……步步都是疾行大步,后手来了一个动作跨度很大的肉踢将蒙面男子踢倒在地。常乐毫不示弱,飞脚一踹,差点把蒙面男子踢得断子绝孙。
常乐走过去,眼神像是带刀子似的扫了女子一眼,不屑的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女子微笑,疑问道:“这位小姐,为什么这样说啊?”
常乐气急败坏:“你大爷的,你才是小姐,你妈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
女子依旧和颜悦色,唇角边泛起笑纹,她打量着眼前身着一身和这个城市格格不入的衣着,于是也没和常乐计较什么。
女子从蒙面男子手中夺下手绢,递到常乐面前,提醒道:“这城里的贼特别多,你们万事小心。”
常乐揪住手绢接到自己手中,带刀子的眼神又锐利的扫了女子一眼。女子却宠辱不惊,依旧面带微笑的看着她。常乐平生最不喜欢三种人,一种是比自己强的人,一种是惺惺作态的人,还有一种是看不起穷人的人。而现在的她认为,眼前的这个女子她肯定不喜欢,一来她觉得这个女子比自己强,二来她觉得眼前的女子很做作。
张晓追赶了上来,只见这二位女侠已经抢了这个大老爷们该干的差事,他也没觉得自己蒙羞,只是社会不一直提倡人人平等之说嘛。张晓头一次见到这女子时,就被女子吸引住了。此女子不仅唇红齿白,肤如凝脂,面如桃花,那双双凤眸子也生的可人,身材也姣好,穿着时兴的要命。张晓心中暗生倾慕,恨不得放弃学业娶回家厮守一生一世。
张晓眼睛带勾似的盯着女子看,女子却目不转睛的看着常乐。再一转头看张晓时,非要恶心的半死。
张晓整理了一下粗布衣衫,唾了口唾沫整了一下发型,附庸风雅的吟咏道:“我若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女子有些接受不了,只得尴尬的笑了笑,毫无轻松之意。
哪知常乐正在气头上,张晓还来添油加醋,常乐压不住性子吼道:“张晓,你大爷的。你别恶心人了行不行?”
女子只苦苦的笑道,没说什么。张晓没再说,顿悟自己的确不是风雅之人。
张晓伸出手,说:“俺叫张晓,多谢你抓住这个贼。”
女子白皙细腻的手像触到刺头似的,不过还是握紧了他的手,微微笑道:“小事而已,不必挂心。我叫金娜,可以叫我娜娜。”
张晓满脸惊叹,眼神中透着几丝欣赏和赞美。
“多美的名字啊,比我的名字好听百倍。”
金娜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回应道:“你过奖了,我就一俗人,名字也就一俗名。”
只见常乐没头没脑的抛来虚伪二字,继而说道:“还娜娜,真是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常乐调皮的伸出舌头,戏谑了金娜一番。
张晓急忙做和事佬,缓和一下气氛:“常乐妹子,你怎么和这位小姐说话的啊?真是没教养。”
常乐扑哧一下大笑,笑的慷慨起了眼泪,即使旁边的俩人不知道她在笑什么。
痴笑一番,常乐发话:“连俺哥都叫你小姐,你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金娜不禁摇头,张晓也顿时无语,只见那个已经难以动弹蒙面男子冷不丁的抛来一句顿时让常乐蒙羞,那蒙面男子说:“小姐不是骂人的话,你是不是搞错了。”
常乐红着脸,故作气定神闲,说:“俺们那明明是骂人的话,怎么在这就不是骂人的了?”
张晓解释:“俺们那叫姑娘,可是在城市里像你这般大的女孩都叫小姐。”
“俺哪知道,我就知道姑娘,不知道小姐还有这意思。”
张晓长叹一口气:“俺的好妹子啊,文化没学好就别出来丢人了行不?”
金娜微笑,侠者风范再次显现出,说:“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有缘自会再见,我先告辞了。”
常乐不服气的望了金娜一眼,“女侠”名号原本属于她,怪只怪,既生乐,何生娜呢?
风姿绰约的金娜,行果敢的脚步,跨上车,没管顾张晓倾慕的眼神,也没管顾常乐的妒忌。侠客胸襟,本来就是仁义放在心间。可她却没想过,这是一次和命运的邂逅,自此,这二人是她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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