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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0:28:12 | 查看: 383| 回复: 0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 ,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我县积极探索创新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出台文件,强力推进,从五个方面力促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努力实现企业安全责任上移。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人员安全责任的通知》(苍政发〔2013〕7号),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非公司制企业经理(厂长、矿长)和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主管安全生产,总经理或分管生产的副总分管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科长,并明确要求企业三职安全责任人的调整,必须上报县安监部门备案,并由县安监部门组织全面的隐患排查作为离任审计,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后方可离职,实现了企业内部安全责任上移。同时,进一步明确企业班组长、安全员和特种工的安全责任,上述三职人员必须专职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兼职;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系统培训,领取合格证后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培训和考核,同时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要领,严格现场安全 ,带动全员落实安全责任。
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和部门监管职责,确保实现安全监管无缝隙。在县级层面上,调整充实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12个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对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各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专业委员会联络员职责进行明确。在乡镇和部门层面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苍政发〔2013〕5号),实行安全责任下移,明确界定了1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安全属地 和安监、公安、经信等44个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以及乡镇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三是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机制,确保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一方面,积极推行驻矿安监员制度。从全县范围内的大学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中公开招聘了25名驻矿安监员,进驻地下矿山,实现对地下矿山24小时不间断监管。另一方面,要求所有非煤矿山都要招聘有资质的技术人员,确保技术队伍健全。目前部分矿山企业已从莱钢、济钢等企业聘请了部分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或退休人员,有效提升了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
四是探索实施风险奖励基金制度。出台了《苍山县非煤矿山企业风险奖励基金缴纳及 暂行办法》(苍政办发〔2013〕9号),按矿山企业设计开采规模,按月收取风险奖励基金。风险奖励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对因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扣除的风险基金,全部用于奖励当年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五是打造10分钟公共消防和应急救援服务圈。按照辖区保护半径和抢险救援事故发生特点、危险程度,以专业消防力量与志愿消防员相结合的形式,建设以矿难救助为主的鲁城轮勤站、以防氨气泄露为主的神山轮勤站、以防氨气泄露为主的芦柞轮勤站、以防乙醇泄露为主的兰陵轮勤站、以综合防控培训为主的卞庄轮勤站等5个轮勤站,构建苍山县“10分钟公共消防和应急救援服务圈”。平时加强志愿消防员的学习培训,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和技术,形成一支可随时调动的应急救援队伍,战时确保发生事故能在最短时间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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