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5-10-25 01:23:10
|
查看: 724 |
回复: 0
为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一、补缴范围和条件(一)我县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具有我县户籍,曾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三)具有我县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二、补缴基数和比例(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以所在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并加收利息。(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2015年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2465元,按20%比例计算,年缴费金额为2465*0.2*12=5916元)。三、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一)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2015年补缴10年需59160元),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6年1月,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2015年补缴15年需88740元),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四、补缴手续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考勤记录表、工资台账、工作证、服务证等可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上述原始材料提供一项即可,以时间最早的为准)。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4、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五、补缴流程县政务大厅7号窗口每月1-15日收集整理申办补缴人员提交的材料;16日审核小组对补缴人员提交的材料集中进行初审;17-19日将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县政务大厅社保窗口向社会进行公示;20日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材料及公示名单报送市局审核备案。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请于当月的21-23日(三天缴费时间,节假日后延)到县政务大厅7号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六、其他问题1、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自办理补缴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当月起停发其原待遇。2、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金的新参保人员,2011年7月至2015年6月的养老金不再允许补缴,可自2015年7月起向后缴纳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3、按本办法补缴的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4、按本办法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能够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例如:退伍军人参军期间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5、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成员由社保、监察、仲裁抽调人员组成,对补缴人员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合格的要签字确认,审核结果要向社会进行公示。6、2011年7月1日(含)以后,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7、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补缴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咨询电话:5211661(政务大厅) 5537150(社保处业务二科)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附件: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
2015高校毕业生兰陵(苍山)生源报到流程 [2015-07-13]
兰陵县201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受理公告 [2015-10-19]
关于办理2015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5-09-29]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及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补助证的通知 [2015-09-22]
2015年度兰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教师类、职业教育类)公示 [2015-09-21]
关于2015年度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选岗的通知(综合类、卫生类) [2015-09-16]
关于对2014年度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通告 [2015-09-15]
2015年兰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5-09-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