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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4 10:02:17 | 查看: 334| 回复: 0
近日,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市节能监察支队与苍山县节能办组成监察组,对我县的10家重点用能单位的2012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目录执行情况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节能预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节能专项监察,本次监察时间紧,任务重,监察组严格按照节能监察程序,规范执法,圆满完成了此次专项监察任务。

监察组先后到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兰陵企业集团等8家重点用能单位现场监察了2012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目录执行情况,在现场检查中,监察人员通过查阅企业设备台帐、计量器具台账和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等资料、到企业实地查看、与企业负责人交流等方式,查明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和降低产品单耗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向企业宣讲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推动企业加强能源 ,落实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设备推广,进一步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合法、合理用能。随后监察组又到山东普金肥料有限公司和山东邦尼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察,查看了企业项目审批备案文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审查文件及节能验收等相关资料,规范制作现场监察笔录,同时对部分企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节能审查文件存在的问题提出客观、中肯的建议和意见。监察组严格执法的作风给被监察单位留下了深刻印象,得到了被监察单位的一致好评。

通过本次节能专项监察,对提高企业节能意识,重视节能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规范项目申报,从源头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过快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将进一步推动我县节能工作顺利开展,为完成我县2012年和“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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