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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 07:01:17 | 查看: 875| 回复: 0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出租办根据贴吧反映情况找到了被反应车辆鲁QHT653,驾驶员刘文新,电话:13012790906;和反应人徐新,电话:13969669511,青岛黄岛人;事情的大概经过是,昨晚(2017年1月31日22点左右),反映人徐新给驾驶员刘文新打电话叫车,刘文新驾驶鲁QHT653从老百货大楼去磨山镇磨山村南头接反映人,到达后反映人的老公正在喝酒,又等了一段时间才返回,到达目的地新华书店路口时打表显示75元,来的路上反映人的老公喝了不少酒在出租车上吐了,弄的车门等处很脏,下车后驾驶员想让对方把刷车钱一起给上,反映人只给了刘文新50元钱就走了,并不是那个帖子中反应的100元,那个帖子明显曲解了事实,并给整个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以上情况各位网友可以根据电话落实考证。请各位网友了解事实还出租车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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